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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務處 - 教務訊息 | 2013-12-10 | 點閱數: 761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0月14日臺教國署國
字第1020100761號函暨本縣「102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行 政整體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旨揭課程之選課流程為開啟「本縣教育資訊網」首頁→點 選「教師資訊入口」→登入帳號密碼後於主選單選擇「數 位學習平台」→於左方選單點選「課程總覽」即可選課( 
課程編號:01040022及01040021)。
三、本縣國民小學現職教師如已依本府102年1月10日府教學字 第1020009765號函說明五規定修畢「補救教學概論(含理 論與技術)」及「低成就學生心理特質與輔導」兩門四小時 
之線上課程,並再修畢「國小數學科補救教學教材教法」 及「國小國語科補救教學教材教法」兩門課程,即完成補 救教學實施方案所規定之8小時師資研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