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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訊息 | 2013-05-20 | 點閱數: 672

(一)嘉義縣102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

1.收件日期:6/14(五)下班前

2.鑑定資格:(見附檔-鑑定注意事項)

(1)申請語文類資優鑑定者,國小六年級上下學期國語、英語之學期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,且上下學期上述領域皆至少需有一領域達「優等」。

(2)申請數理類資優鑑定者,國小六年級上下學期數學、自然之學期成績皆需達「甲等」,且上下學期上述領域皆至少需有一領域達「優等」。

3.符合資格者,請填鑑定簡章(附檔)的附件二、附件三、附件四

(二)畢業考日期:6/6(四)、6/7(五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