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| 依據本府112年5月1日府教發字第1120103597號函賡續辦理。 |
二、 | 為鼓勵及獎勵各校推行Cool English平台,修正旨揭計畫第柒點獎勵機制內容: |
(一) | 除原「Cool English 自主學習活動」、「Cool English 英閱王」及「Cool English 英聽王」三項外,為鼓勵各校引領學生參與本縣結合Cool English平台辦理英語自主檢測,增列「嘉愛英文」項目。 |
(二) | 調整每項目每班通過認證學生數,六班(含)以下學校須達班級總人數65%以上,七班以上學校須達班級總人數60%以上該班級即達標。 |
(三) | 餘依原計畫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