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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訊息 | 2023-06-02 | 點閱數: 122
一、 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,「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、課後照顧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,每年應參加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十八小時。」
二、 旨揭訓練課程訂於112年8月19日(星期六)及112年8月26日(星期六)假嘉義縣大林國民小學舉行,詳細課程內容、上課時間及報名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(https://www2.inservice.edu.tw/index2-3.aspx),請應參加人員務必報名參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