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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訊息 | 2023-03-21 | 點閱數: 132
一、 依據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」辦理。
二、 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。
三、 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(http://www.cyc.edu.tw)、嘉義縣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(https://art112.cyc.edu.tw/)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。
四、 防疫措施另案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