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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admin - 跑馬燈 | 2021-09-08 | 點閱數: 508

主旨: 本縣各國民中小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
軍子女就學優待,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受理申請,
請各校詳予查核,以免影響有關學生之權益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
學優待標準暨請領規定要點辦理。
二、 本學期請領標準如下:
(一)制服費:一學年新臺幣1,500元,半公費者為新臺幣750
元。
(二)副食費:舊申請者請領7個月,新申請者請領5個月,另
全公費每月新臺幣2,800元,半公費每月新臺幣1,400
元。
三、 檢附資料:
(一)已獲准之個案:申請名冊1份。
(二)新申請之個案:申請書、申請名冊、撫恤令影本及戶口
名簿影本各1份。
(三)上述所附影本文件,請學校承辦人核對正本無誤後,加
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並蓋職名章。
(四)申請資料請務必於申請期限內寄或送達至本府教育處學
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科收,並於信封註明「申請軍公教遺
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」,俾利彙整或審查。
四、 檢附「嘉義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
女就學優待標準暨請領規定要點」、申請書及申請名冊格
式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