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:為配合教育部對國中、小傳統音樂之推廣,暨增強本校學生國樂演奏技巧,以及提昇家長對音樂教育肯定及認同。
二、目標:1.發展本校傳統藝術教育一國樂教學的特色。
2.培育學生才藝,涵養氣質。
3.落實學生多元文化教育的理想。
4.推動本校藝術教育向下紮根。
三、甄選對象:國小109學年度二升三年級、三升四年級在學學生。
四、報名日期及地點:1.日期:即日起至5月6日(星期四)下午5:00止(不接受現場報名)。
2.地點:文昌國小教務處。
五、甄試項目:
|
甄 試 科 目 |
佔分比率 |
筆試 |
樂理:二年級音樂課本為主 |
20% |
術科 |
節奏:簡易節奏模仿 |
20% |
聽音:聽鋼琴所彈之單音唱出音高 |
20% |
|
才藝:項目不拘,每人不超過二分鐘 |
40% |
六、甄試日期地點:110年5月13日(星期四)
上午08:00∼08:30於視聽教室舉行筆試樂理,
12:40-13:30於永慶樓三樓國樂教室舉行術科考試。
七、公布:錄取名單於110年5月20日(星期四)前公布。
八、附註:1.加考樂器演奏項目者,請於報名表註明考何項樂器。如不演奏樂器,唱歌亦可,參加甄選時,表演時間以不超過二分鐘為限。
2.報考者均需有家長同意書,一經錄取後,國樂老師會以每位學生最適合演奏之樂器編組,與甄試項目第四項樂器演奏無關。完成樂器編組後,未經國樂老師同意,不接受轉換錄取樂器組別。
3.錄取之學生為便於學習,請自費購買個人樂器;並每月繳交800元(含外聘師資鐘點費、公用樂器維修與設備更新)。
4.由國樂老師遴選入本校國樂團之學生,須配合學校訓練時問,家長不得異議;若有損學生權益,請自行負責。
5.就讀國樂社團班後,每學期末舉行分部考試,期末成績未達70分者,得補考一次;補考後成績仍未達70分者,輔導轉班。
6.如對招生內容有任何疑問,請電洽(05) 3742172轉112、337,我們將盡快為您詳盡的回答。
九·本簡章呈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後亦同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