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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訊息 | 2014-12-05 | 點閱數: 913

一、參賽資格:

( 一 ) 就讀嘉義縣各高中、 國中、國小、幼見圍之學生。

( 二 ) 比賽組別:高中 ( 職 ) 組、國中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 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低年級組、 幼兒園組。

 

二、徵畫形式:

( 一 )  主題:〈新港畫影日記〉

新港兼具知性人文與觀光休開的特殊條件, 邀請喜愛畫畫的您來新港邊遊玩邊畫畫, 作畫內容須為新港的旅遊、 特產、小吃、古蹟景點遊歷之記錄。

(二) 創作媒材:

1  、國小低年級組、幼兒園組:以繪畫型式呈現, 媒材不限,尺寸為八開畫紙

2 、國小高年級組、 國小中年級組:尺寸為四開畫紙,以 「 圖文創作」 呈現,畫面上必須 有圖畫也有文字,文字內容作為圖畫之說明、 抒情、 日記皆可,文字以 50~100 字為 限,以能圖文並茂、相輔相成為要。

3 、高中組、國中組:尺寸為四開畫紙, 以 「 複合媒材 」 型式創作, 內容須有遊新港之照 片1~2 張拼貼 ,結合日記(文字), 文字以 50~100 字為限,圖文穿插其間,媒材自由創 意運用,以呈現豐富的繪畫影像旅遊日記為訴求。

( 三 ) 徵畫件數:

國小各組及幼兒園組:不限 國中組:每校最多 30 件 高中 ( 職 ) 組:不限

 

三參賽辦法:

( 一 ) 收件期間:104 年 1 月 7 日

( 二 )   由學校集體報名送件,不接受個人報名。

( 三 ) 電子檔造冊報名表 ,請逕上本會網站下載詳填後 E-mail 回傳 ,交件時需附上紙本乙份 。 新港文教基金會網站: www.hkfce.ora.tw ' E-mail : hkfce.hk@msa.hi net.net

( 四) 請自行準備畫紙, 背面右下角需黏貼附表 1 「 參加證 」 方可送件。

注意圖畫紙自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