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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訊息 | 2015-02-25 | 點閱數: 561

一.對象: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、國中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
二.應繳證件:
(1)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。
(2)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;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。
(3)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(4)在學證明乙份。
(5)印領清冊。
(6)切結書。 

三.獎助學金相關資料,已公告於教育部「圓夢助學網」(網址:https://helpdreams.moe.edu.tw/),請有需求者上網瀏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