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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訊息 | 2015-02-04 | 點閱數: 556

一、學雜費比照國立大學標準收費(二年內毋需另繳學分費用),報名乙次可同時選填兩所志願,僅需準備審查資料(佔60%)及口試(佔40%),報名自即日起至104年3月10日止,口試時間為104年3月29日。
二、旨揭二研究所師資共享、課程互選,上課時間彈性,平假日、夜間皆有開課,充分配合在職生進修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