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義縣文昌國小九十二學年度
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游泳教學計劃
一、 依 據:
(一)教育部90.01.04台體字第九000二九三二號函頒『提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劃』
二、 實施目標:
1、提昇學生游泳能力。--以三年為期(92∼95)游泳能力提昇15%。
2、養成學生親水能力。--提昇學生水上安全認知、自救、救人之技能。
3、養成學生游泳運動習慣,豐富學生休閒運動內涵。
三、 實施時間:九十二學年度開始實施。
四、 實施對象:全校學生。
五、 實施原則:
1、 鼓勵原則--本計劃推動以鼓勵學生參加為原則。學校教師不得強迫。
2、
安全原則--凡身有心臟病、癲癇、高血壓者避免下水,家長有義務告知教師或教
練。
3、
自我比較--學生體適能應以自我為比較,要求有進步即可。避免和別人比較。
4、 融入較學--教師於各領域加強平時融入教學,指導學生水上安全教育。
六、 實施要項:
1、
學校成立『提昇學生游泳能力推行小組』。由校長、家長會長、三位主任、六位
學年主任、體育組長等,共十二位擔任,校長為執行組長。
2、
參加游泳訓練營--本校及鄰近社區均未設游泳池,鼓勵家長學生利用課餘、週
休、寒暑假自行參加各類游泳訓練營或育樂營。
3、
開辦游泳訓練營--於寒暑假期間,由學校體育組聯絡鄰近縣立或民間游泳池辦理
學生游泳訓練營活動。
4、 開辦體育課游泳教學--於學期上課當中,彈性調整課程。
5、
能力檢定--於每年六月份時,由體育組辦理學生游泳能力檢定。頒發游泳證照,
並統計學生游泳能力。
6、 設立『游泳證照』--分為以下十一級。
※分級項目
1). 小水母級:我能做水母漂10秒鐘以上並能以水中走路走完10公尺。
2). 彈塗魚級:我能持浮板打水10公尺,並潛水撿拾池底的物品。
3). 娃娃魚級:我能以蹬牆漂浮後打水5公尺、悶氣捷泳方式游完8公尺。
4). 小金魚級:換氣捷泳15公尺、浮板打水10公尺。
5). 鯉魚級:換氣捷泳或蛙泳25公尺、捷泳或蛙泳浮板打水15公尺。
6). 鱷魚級:換氣捷泳或蛙泳50公尺。
7). 高山鯝魚級:換氣捷泳或蛙泳100公尺。
8). 海豹級:換氣捷泳或蛙泳200公尺。
9). 國王企鵝級:三式以上混合150公尺。(仰、蛙、蝶、自)並50公尺捷泳。
10). 黑鮪魚級:四式混合100公尺並100公尺捷泳。
11).龍蝦級:教職員專用。
7、
強化游泳教學知能--鼓勵教師參加游泳教學、水上救生等研習會。
七、 游泳上課要點:
1、 遴聘教練--學校聘請專任游泳教練,指導學生游泳技巧。
2、 學習教材--以『自由式』為統一教材,為游泳基礎。次學蛙式、仰式、蝶式。
3、 課程安排--自由式低年級閉氣、漂浮。中年級打水、划臂。高年級換氣、25公尺
自由式。
4、 交通載送--由家長負責自行載送學生,前往游泳池。
5、 服裝--練習游泳一律戴泳衣、泳帽。
6、 禁止戴玻璃泳鏡。
7、 公共衛生道德--禁止在泳池內小便。
8、 禁止在泳池邊追跑嬉戲,或惡作劇推人。
八、 注意事項:
1、 家長同意書--本計劃以鼓勵為原則,凡參加游泳訓練的學生,務必經家長的同
意。
2、 救生員--游泳上課或訓練時,現場必須備有救生員,以備萬一。學校可委聘該游
泳池的救生員擔任。
九、 經費概算:需新台幣拾萬陸仟元正,由2688專案補助。
十、 預期效益:
1、 能達到教育部之標準,會游泳之學生比例提昇15%。
2、 提昇學生游泳能力及自救能力。
3、 提昇學生健康品質並將游泳作為休閒活動及終身運動之比率提高。
十一、 本計劃經校長核定,並報府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