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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務處 - 教務訊息 | 2013-03-27 | 點閱數: 838

一、本鑑定由家長或監護人向戶籍所屬學區之國小報名申請,
請受理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進行初審,通過者由本
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辦理鑑定。
二、申請時間:自102年3月25日(星期一)至102年3月29日(
星期五)學校上班時間辦理申請,逾時不予受理。
三、繳交資料:鑑定申請表、入場證(填妥資料並貼妥最近三
個月內照片各乙張)、學前兒童提早入學能力檢核表及限
時掛號回郵信封並貼妥郵資32元 (寫明住址及收件人)各1
份。

四、鑑定費用:初試新台幣800元(申請時繳交),持鄉鎮市
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、身心障礙學生持有手冊或證
明者免繳,正本驗畢歸還,影本留存。
五、初試報名:經各國小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初審通過,統一
由受理學校於102年4月8日(星期一)8:00-16:00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(電話:2217484;地址為嘉義縣民雄鄉興中村30號)報名並繳交申請表等資料及報名費,逾時不予受理。


六、初試時間及地點:
(一)時間:102年4月13日(星期六上午9:00開始施測)。
(二)地點:嘉義縣民雄鄉興中國民小學(地址:嘉義縣民雄
鄉興中村30號)。
七、複試報名:初試通過者由學生家長於複試報名日期,102
年4月23日(星期二)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,攜帶初試結
果通知單、入場證、複試報名費1000元,直接向特教資源
中心(興中國小)報名。

八、複試時間及地點:
(一)時間:102年4月27日(星期六),依人數多寡排定時間
,於初試結果通知函一併註明。
(二)地點:嘉義縣民雄鄉興中國民小學(地址:嘉義縣民雄
鄉興中村30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