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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處 | 2018-03-23 | 點閱數: 689

教育部辦理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07年3月20日臺教社(四)字第1070042237號函辦理。

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。

三、旨揭考試訂於107年8月11日(星期六)舉行,於107年4月13日至同年5月11日受理網路報名,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。為鼓勵學生報考,19歲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

四、有關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107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https://blgjts.moe.edu.tw),或電洽服務專線:0800-699-566(免付費) / (02)2321-0191。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

五、檢送宣傳海報電子檔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