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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務處 - 教務訊息 | 2017-12-27 | 點閱數: 562

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07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

請詳閱附件簡章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145515號函辦理。
二、報名特教學校幼兒部請向特教學校報名,再由特教學校造冊送本縣鑑輔會審議,報名特教學校國中小部請檢附相關文件送本縣鑑輔會審議。
三、報名日期:107年2月21日(星期三)起至3月8日(星期四)截止,請依簡章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寄至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曾榮毅收。

四、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:
(一)填寫報名檢核表。
(二)聯合安置登記表。
(三)學歷證件:申請國中部一年級者檢附國小畢業證書影本;幼兒部、國小部免交。

(四)戶口名簿或籍證明文件影印本乙份。
(五)身心障礙學生分證明佐資料:(擇一檢附)
1、持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,請檢附正反面影本乙份。
2、幼兒部及國小持有乙年內或有效期限(下次評估日期於本報名日期之後)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綜合報告書,或6個月內之區域級以上醫院之診斷證明書者,請檢附正本乙份。
(六)兩吋脫帽半身正面照片乙張,背面填寫姓名黏貼於聯合安置登記表上。

(七)附掛號回郵信封(28元)。
五、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府教育處特幼科曾榮毅。
六、請自行上嘉義縣特教資訊網(http://spcedu.cyc.edu.tw/spcedu/)公告區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