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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處 | 2016-09-21 | 點閱數: 664

一、為發揚嘉義市石猴藝術之文化特色,啟發國中小學童以猴 子為元素之創意表現,並增進嘉義市石猴藝術與國際文化 交流,辦理旨揭比賽。

二、參賽對象不限國籍,凡國小及國中在學學生,限以個人身 分報名參加,每人參賽件數不限,作品以猴子意象為元素 的創意設計,平面、立體、產品等設計均可,呈現方式不 拘。

三、本競賽分為「國中組」及「國小組」,獲各組第1名學生 及指導老師獎金各新臺幣1萬元、第2名獎金各新臺幣8,000 元、第3名獎金各新臺幣6,000元等。

四、比賽收件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2016年11月15日(星期二)止,相關訊息請詳閱比賽簡章(http://www.cabcy.gov.tw/cabcy/up01.asp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