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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體衛組 - 訓導訊息 | 2015-11-02 | 點閱數: 548

一、腸病毒的傳染性極強,主要經由腸胃道(糞—口、水或食物污染)或呼吸道(飛沫、咳嗽或打噴嚏)傳染,亦可經
由接觸病人的分泌物而受到感染。腸病毒可以引發多種疾病,其中很多是沒有症狀的感染,或只出現類似一般感冒
的輕微症狀,常引起之症狀為手足口病。
二、學校為腸病毒易感族群之聚集場所,病毒極易透過學童的密切交流,傳播至家庭及社區,請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
制署訂定之「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」及「小學、幼兒園及托育機構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」與本縣生局訂定之
腸病毒防治工作計畫,強化學校之腸病毒防治機制與學童洗手五步驟(濕、搓、沖、捧、擦),並落實定期環境清
掃及重點消毒、洗手設備之維護、學幼童健康管理,以及家長之衛生教育宣導工作。
三、為有效降低腸病毒傳播機會,避免群聚疫情與重症病例發生,請各校(園)透過家庭聯絡簿,持續向家長宣導落實
學童「生病不上學」的觀念,如遇疑似腸病毒感染群聚事件發生時,應依據規定進行疫情通報,並配合衛生單位進
行防治措施,同時依據本府訂定之停課決策機制,審慎評估是否採取停課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