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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體衛組 - 訓導訊息 | 2015-09-20 | 點閱數: 565

一、輔導對象:已完成經教育部認定環境相關議題研習時數達24小時以上之學校環境教育人員。(參加人員請至教師在
職進修網完成報名)。
二、輔導方式:
(一)認證說明會:由教育部專員先進行環教法「環境教育人員認證」說明及問題解答。
(二)送審資料蒐集:請各校環境教育認證指定人員備妥相關資料於現場送審,若初步審查通過,將直接收件轉交教
育部。(申請書等相關規定公告於教部綠色學校夥伴網絡網站,請至該網站首頁上方「環教人員認證專區」查
詢(網址:http://www.greenschool.moe.edu.tw)。
(三)現場審查作業:邀請教育部審查委員及本縣環教輔導團協助輔導,現場審查送件資料並給予指導建議,期以提
高本縣學校認證通過率。
三、輔導地點:本縣人力發展所202教室。
四、輔導日期:104年10月16日(星期五)下午1時30分起至下午5時30分止。
五、獎勵辦法:)通過教育部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(取得證書者),核予嘉獎乙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