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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user - 重要公告 | 2015-08-24 | 點閱數: 613

(一)參加對象:本縣國小中年級、高年級及國中共三組。
(二)攝影題材:以「我心目中的老師」等相關活動為主呈現。
(三)交件期限:自104年9月7日至104年9月9日止。
(四)相關作品規格、報名方式、比賽獎勵、作品處理等方式,詳如實施計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