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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學組 - 教務訊息 | 2015-03-02 | 點閱數: 536

一、申請資格請參閱「助學圓夢計畫」實施計畫第二條(設籍本縣並就讀轄內國民小學1至6年級之「非低收入戶」學生)。
二、請各校協助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申請學生須繳交下列文件:
(一)「助學圓夢計畫」轉介單(格式如附)。
(二)全戶戶籍謄本正本。
(三)在學或入學證明乙份。
(四)中低收入戶證明、清寒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確有就學困難事實之文件。
三、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